档案管理

日常管理 时间:2017-11-21 03:15:46 点击数:


                     

学生档案归档须知

全校同学:

学生档案是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社会、组织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由于招生工作中每个地区对学生档案管理和邮递不统一,给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如有些地区将学生档案交给学生个人带到大学,部分学生在入学报到时不把档案及时上交辅导员或档案馆,而是放在宿舍,一放就是半年或更长的时间,甚至到毕业时才发现没有中学时的档案。另外,个别学生档案意识差,私自拆开个人档案,严重影响了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为了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证学生就业等利益不受影响,特告知全体同学,有带档案到学校的,请将档案及时交辅导员或档案馆,以免造成档案的丢失和损毁。

     

毕生生档案的转递指南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二、毕业生如考取了专升本和研究生、被单位录用、或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的,请于六月底凭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到学工处登记转递地址,学工处将于七月上旬通过机要等方式统一寄出。

三、办理了档案转递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询问档案接收情况,自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后仍未收到档案,应及时与学工处联系查询。

四、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自动保留在学校。毕业之后,毕业生如需档案,需带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及本人证件,方可办理档案领取(转递)手续。

 

 

              调取学生档案须知

 

一、接收单位或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档函》。调档上必须有以下内容:调取档案学生的姓名,接收单位、接收单位的地址、接收档案的经办人姓名以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调档函空白处写上调档学生的班级,联系电话。
二、传真电话:0799-6684382
三、邮寄方式:EMS
四、邮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五、接收单位:萍乡学院学工处学生科
注: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个人提档。
如果接收单位或人力资源中心不出具《调档函》的,请事先与接收单位接洽好允许你自己提档,接收单位同意的,凭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楚第一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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