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班级同学:
为了高效、便捷地服务广大师生学习和工作生活,大学生服务中心应运而生。大学生服务中心在运营阶段,一直获得广大师生好评。因大学生服务中心有相关业务需要盖章生效,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业务,健全本部门行政职能,现经大学生服务中心申请,校长办公会研究,专业部门刻章,公安备案,萍乡学院办公室正式发文,即日起大学生服务中心公章现已正式启用,大学生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盖章具有法律效应。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转发各班级同学,请各位同学们互相周知。
附件:萍学院办字〔2019〕1号关于启用公章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