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根据《萍乡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详见《萍乡学院学生手册》2020年8月231页)中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保证质量,优秀毕业生按照班级人数的15%评选。
(二)评选工作要求
1.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要认真对申报学生的欠费情况、违纪情况、获奖情况、学习情况等进行审查。
2.在评选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经各二级院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推荐人选到学生工作处。
3.获得“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处理外,在离校时撤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4.各二级学院应以毕业班学生评优工作为契机,强化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全面推进整体毕业生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安全文明离校。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所推荐的学生,须认真填写《萍乡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黑色笔填写,附件2);
2.各二级学院填报《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附件3),同时以学院名 文件名的形式发送电子版至834891995@qq.com。
3.所有材料报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宿管科至善楼A-115,纸质材料须有学院领导、相应的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各二级学院初评后上报推荐的学生经学生工作处复核不符合条件者,退回所报材料,不再补报。
联系人:何继辉 电话:0799-6684382
附件:
1.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
2.萍乡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生工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