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 时间:2017-11-20 03:00:36 点击数: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促进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营造“卫生、安全、文明、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是学生学习、休息的主要场所,住宿学生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文明守纪、真诚相待。

(二)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擅自换房、换床,不搬动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或丢失公物要按价赔偿;宿舍门锁不擅自调换、拆装。

(四)住宿学生须刷卡进入宿舍,禁止进入异性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晚归者必须说明原因并在“出入登记本”上如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学生宿舍每周星期日——星期四晚11点至次日凌晨6点断网(星期五、星期六晚不断网);保持宿舍区安静,不摔酒瓶等物品,不大声喧哗、起哄,不大声播放音乐;严禁赌博、酗酒、斗殴,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事情,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六)注意宿舍安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擅自接电线,不使用电热杯、热得快、电炉、煤炉、酒精灯等炉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不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擅自在校内外租房居住。

(七)学生寝室发生违纪事件,本寝室人员知情不报,则由本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八)学生要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将一次性餐具带入宿舍,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朝窗外丢垃圾、吐痰、倒剩饭、泼脏水,要自觉将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带至宿舍门口垃圾桶内;洗漱间水池和便池不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九)不在宿舍墙壁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经商、出租活动;各类商贩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十)寝室布置美观大方得体、简洁健康向上,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张贴宿舍管理规定和卫生值日表。

(十一)自觉服从宿管会的指导、监督、调配,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和寝室长做好值日工作,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努力创造文明整洁的环境。

(十二)校学生会宿管委员会和学院宿管会坚持晚就寝查寝制度,所有住宿学生均应自觉配合晚查寝;对于无故晚缺寝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多次晚缺寝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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