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培养良好学风,树立典范,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学工处、团委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书记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处,由学工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先进个人的评选。根据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初评,二级学院党总支初审公示5天后,二级学院党总支将初审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初评,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学工处初评)。
3.先进集体的评选。根据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初评公示5天后,报学工处。
4.学工处汇总各二级学院初审名单公示5天后,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审条件和名额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名额
1.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主动配合指导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坚持原则,大胆管理。
3.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在各种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6.学习刻苦努力,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体育测试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7.“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人数20%比率评选。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和名额
1.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尊敬师长,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勇于抵制不良现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必选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并且成绩排名在班级10%内;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能够积极参加课余学术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较高,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3.身体好。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测试成绩为良好或优秀;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文明寝室”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4.“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5%的比率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和名额
1.在校期间有两次及以上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奖励或称号。
2.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综合素质测评最终考评等级为优秀。
4.优秀毕业生按班级人数15%比率评选。
(四)“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和名额
1.全班同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思想稳定,专业思想巩固。
2.有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级工作能有计划地正常开展。
3.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班级学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管理制度。
4.形成了关心集体、遵规守纪、刻苦学习、团结互助的优良班风。在基础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文明寝室等活动中成绩显著,该学年班级学生未发生严重违纪事件。
5.积极参加并自觉开展学风建设、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6.班级学生寝室布置美观大方,教室、寝室干净整洁。
7.全班同学能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自觉爱护公物。
8.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获得文明班级的基础上每学年按班级数10%的比率评出优秀班集体并予以表彰,奖金为200元/个。
(五)“优秀学生分会”考核评选条件和名额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分 |
制度 建设 (2) | 1、学生分会有明确的章程;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分会成员能够严格按分会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做好学生分会的换届工作。 | 2 |
工作 作风 (13) | 2、各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及部门负责人按时出席校学生会的各种重要会议,若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扣0.5分。 | 5 |
3、按校学生会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材料,缺交一次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未按照相关要求上交材料的,按迟交处理。 | 8 |
日常 管理(65) | 寝室 管理 | 4、寝室卫生以每月校学生会例检结果为依据,以寝室为单位,评出好、差等级,各占10分,好、差按各二级学院寝室总数的比率算分。 | 20 |
5、以校学生会的例检或抽检为依据,晚归一人次扣0.1分;缺寝一人次扣0.3分;往窗外扔垃圾、把垃圾扔在楼道等公共区域、违章使用电器者一人次扣0.3分。 | 10 |
6、宿管会机构健全,工作开展正常。 (1)每月需上交8次寝室卫生的例检总结和8次晚归抽查的总结,并且上交内容真实详细,缺一次扣0.5分。 (2)每月需上交会议记录本,并且上交的内容真实详细,包括记录校宿管会各项通知的落实情况。缺交则扣2分不等。 | 10 |
学生 上课 出勤 | 7、以校学生会抽查结果为依据。旷课一节一人次扣0.2分,迟到一人次扣0.1分。 | 5 |
8、每月需上交8次晚自习抽查的考勤总结,并且上交内容真实详细,缺一次扣0.5分。 | 5 |
教室 管理 | 9、教室卫生以每月校学生会例检结果为依据,以教室为单位,评出好、差等级,各占5分,好、差按各二级学院教室总数的比率算分。 | 10 |
10、每月需上交8次教室卫生的例检总结,并且上交内容真实详细,缺一次扣0.5分。 | 5 |
第二 课堂 活动 (20) | 11、(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比赛活动,获校级一等奖的一人次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分,优秀奖加0.1分,获团体奖或校级以上奖项者翻倍加分。(2)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活动,好得7分,中得5分,差得3分。 | 10 |
12、较大影响、创新的和有特色的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或活动,每月以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上交材料为依据,校学生会审核为准,每项工作或活动加2分。 | 10 |
备注:
1.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考评,一月一评,每月考评结果累记起来,作为一学年学生分会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
2.每学年按各二级学院总数25%的比例评出“优秀学生分会”。
3.本细则解释权归校学生会。
三、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2.“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分会”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评选细则同时作废,其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