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辅导员工作案例的通知

思想教育 时间:2019-01-15 16:58:5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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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与展示学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我校辅导员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针对学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典型案例,主要包含以下五大类别。

1.思想引领与网络文化育人

2.日常教育管理活动(含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学生公寓管理、资助工作、学生就业指导)

3.心理健康教育

4.学风考风建设

5.突发事件处理。

二、案例撰写要求

辅导员工作案例统一采用第三人称,字数3000字左右,内容结构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1.标题。集中反映案例的主题。

2.案例情景。简要介绍案例情况,交代清楚案例发生的环境、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不超过600字)。

3.案例处理的思路与方法、过程与效果。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4.经验与启示。对案例过程进行理性分析,分析案例处理过程的成功与失误之处,提炼出开展同类教育工作经验和工作理念,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三、案例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项目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主题明确、措施具体、分析深刻,紧密结合高校辅导员工作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辅导员工作。

2.内容翔实。案例项目应当是辅导员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案例,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应当是日常实际工作的积累,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3.典型突出。案例选取要有典型意义,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注重教育者自身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困惑、理解和思考,要突出反映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总结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文风平实。案例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一案一例,撰写要包括案例介绍、案例分析处理、对策思考和工作建议几个部分,特殊个体问题、群体问题、正面、反面或优秀典型等方面均可,条理清晰,文字流畅,语言简明,情感真切。案例格式标题为三号黑体、文章正文为四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

四、案例评选及成果使用

 1.征集阶段(2019年228日前)。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科长应带头撰写,每个学院上交2-3篇案例。各学院提交的案例请于2019年2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学工处喻莉邮箱

2.评审阶段(2019年331日前)。邀请有关专家开展评审,表彰优秀工作案例,开展辅导员工作案例研讨会,推广工作经验。

3.总结阶段(2019年430日前)。案例撰写人根据讨论结果对案例进行修改和完善,推荐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

辅导员工作案例是提升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案例征集的组织工作,通过案例征集活动,进一步展示学生工作特色成果,以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班风、舍风的建设,推进学生工作深入开展。

              

 

          

                       学生工作处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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