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
日常管理 时间:2018-04-12 17:38:32 点击数:
为创建卫生、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全面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日常行为规范准则:
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熄灯后不吵闹、不通宵上网;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专心听讲。
四、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和树木花草,不乱刻乱踢,不损坏公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张贴小广告。
五、同学交往以礼相待,以诚相见,互帮互助;男女交往注意分寸,行为不出格。
六、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熄灯,及时关水。
七、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八、不带零食进入教学场所。
九、注重个人卫生,按要求整理寝室内务,物品摆放整齐,每天打扫好寝室卫生。
十、不摔酒瓶、丢东西、起哄。
十一、不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和私接电线等。
十二、不爬越铁门、围墙,不擅自留宿他人,不擅自在校内外租房。
十三、往返学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不随便见网友或结交陌生人。
十四、不酗酒、不赌博,不参与打架斗殴。
十五、不擅自外出游泳或参加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的户外活动。
十六、学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要履行有关手续,遵守相关规定。
十七、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八、本制度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