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让学生一次性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学杂费的重要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00元。
2.各班向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意愿的学生强调,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向生源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因各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及流程稍有差异,贷款学生应提前咨询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清楚贷款办理起止时间、所需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3.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助学贷款的外省学生在咨询了解贷款所需的申请材料之后,如果需要学校开具生源地信用贷款证明的,可下载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萍乡学院在校生证明》(附件1),如实填写(学杂费可参照去年填写),于6月25日之前携带该证明和学生证到学校资助中心(至善楼A-113)盖章。
4.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续贷的学生,在6月25日前完成续贷声明的填写,以便学校资助中心审核。申请续贷的在校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账号,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200字以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
5.贷款信息录入。秋季开学之初,办理了贷款的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确认函)交至学校资助中心,以便完成贷款信息录入。
6.贷款到账。在农村信用社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其款项直接转到用于贷款的银行卡;今年由于收费改革,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其款项将全部转到用于贷款的支付宝,到账后由学生自己按照学校缴费流程缴费。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萍乡学院在校生证明
2.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办理流程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