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学字〔2019〕29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萍乡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萍学院发〔2019〕9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史焕平任组长,学工处处长肖国正为办公室主任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组织申请、评审推荐等工作;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议小组,负责评议班级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
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优异是指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10%-30%,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17名,其中本科生10名,专科生7名;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本科生、专科生各1名进行校级评审,无专科生的学院可推荐2名本科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1.学生申请。9月16日-9月1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班级评议。9月19日-9月20日,班级评议小组先根据上学年班级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排名表需标注排名且班主任签字)排名情况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并对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学习情况、综合表现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经班级3/4同学签字确认后,将推荐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学院评审小组;
3.二级学院评审推荐。9月23日,学院评审小组对班级评议推荐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参与学院评审的学生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召开学院评审小组会议,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9月27日将推荐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评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参评学生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名单是否一致。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等额确定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班级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资助政策,积极发动广大学生主动申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禁违反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行为的发生。
2.各二级学院、班级指导学生规范填写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评审、公示程序进行推荐,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各级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回复。
3.国家奖学金每个指标只能1人获得,严禁拆分。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国家奖学金班级评议情况表
3. 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6日
附件1
( 2018—2019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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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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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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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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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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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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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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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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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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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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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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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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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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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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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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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班级评议情况表
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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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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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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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
本班于 2019 年9 月 日召开国家奖学金班级评议会议,此次会议前,班级评议小组已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参与班级评议的学生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过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情况、综合表现进行认真评议,现决定将我班优秀学生 推荐至学院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
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名(普通学生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
班主任和班干部签名: 普通学生签名: |
班主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承诺书 |
为做好本人所带班级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组织所带班级学习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审文件,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杜绝轮流坐庄、摊派、平分奖助学金等不当行为发生; 二、廉洁自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接受学生的请客吃饭和礼物等; 三、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截留、骗取、挤占、挪用、套取学生的奖助学金; 四、在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过程中,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签字: |
班级3/4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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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若班级学生在外实习等特殊情况不在校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名”和“班级3/4学生签字”处注明不在校原因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另外将班级推荐名单在班级交流群内公布时刻截图打印,附此表后。
附件3
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情况表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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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
本院于2019 年9月 日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此次会议前,学院评审小组已对各班推荐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参与学院评审的学生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过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情况、综合表现进行认真评议,现决定将我院优秀学生 推荐至学校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
学院评审小组签名(含学院书记、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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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本院于9 月 日——9月 日在学院范围内对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公示,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1、无异议; 2、有异议,现已妥善解决。 (打√进行选择;若为2,则需附情况说明)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将学院公示照片打印,附在此表后面。 |
萍乡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