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星级寝室”“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宿舍管理 时间:2018-04-13 17:13:11 点击数:

寝室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习的第二课堂,更是人格完善与气质修炼的重要舞台,为进一步营造“卫生、安全、文明、温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激励学生文明守纪、奋发向上,推动校风建设,现制定星级寝室”“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一、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内务卫生(70分)

1.墙壁清洁,无乱贴、无违章打钉打孔现象。(3分)

2.地面干净,做到“五无”,即地面(含床下、桌下、橱下)无杂物、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寝室门口无垃圾。(10分)

3.门、窗(台)、玻璃洁净,无灰尘、无杂物、无乱张贴现象。(5分)

4.电源线、网络线不零乱,照明灯具无灰尘。(5分)

5.天花板干净,无蜘蛛网、无违规悬挂物。(2分)

6.床上被褥叠放整齐。(20分)

7.鞋子统一整齐摆放在床下或鞋架上,不摆在过道里。(5分)

8.生活用品(牙具、毛巾、脸盆、桶、箱、包等)根据本寝室特点统一摆放,做到归类、整齐、美观。(10分)

9.桌面整洁、无杂物,椅子统一整齐摆放,书架上的书籍摆放整齐。(5分)

10.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5分)

(二)纪律(30分)

1.自觉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所在寝室,每次扣3分;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所在寝室,每次扣5分。以上两种情况均取消其本学期评选校“文明寝室”资格。

2.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的管理,阻扰、冲撞检查人员或工作人员,每次扣3分。

3.私自拉电源线和网络线或使用违章电器,每次扣3分。

4.擅自调换寝室、床位,每次扣2分。

5.不爱护公共卫生,在寝室内打球、焚烧垃圾、乱涂乱画、乱打乱踢、随地乱扔、随手往窗外丢废弃物者,每人次扣3分。

6.在寝室内大声喧哗或娱乐影响他人休息的,每人次1分。

7.损坏或丢失寝室公共财物,每人次扣2分,并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8.将动物带入寝室或在寝室饲养各种动物的,每人次扣3分。

9.在寝室内赌博、打架斗殴,传播不健康书刊、音像制品,销售商品的,每人次扣4分。该寝室将直接评定为“特别关注寝室”。

10. 寝室门后面要张贴萍乡学院宿舍管理规定、萍乡学院寝室内务卫生标准、寝室床位图及卫生值日表,少一项扣1分。

(三)附加分(20分)

1.凡寝室成员有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荣誉奖励的,每人给予加分。(国家级奖励:教育部等政府奖励加15分;教育部等下属社团、专业委员会奖励加12分;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奖励加10分,省教育厅下属专业委员会奖励加8分;学校名誉奖励、市教育局等奖励加5分,团市委及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等奖励加3)

2.凡学校组织的寝室文化活动,所属寝室能积极参加配合的,上报校宿管会,经学工处宿管科核实后,予以每寝室加3分。

3.凡有做好人好事并予以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2分。

二、评比及奖惩

1.内务卫生70分,纪律30分,附加分20分,总分共计120分。(附加分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

2.星级寝室分为四个档次:三星级寝室、二星级寝室、一星级寝室、“特别关注寝室”。(90分以上为三星级寝室、80-89.9为二星级寝室、60-79.9为一星级寝室、60分以下为“特别关注寝室”)

3.内务卫生和纪律由各二级学院宿管会检查,结合附加分情况每月评一次星级寝室并按等级由高到低上报学工处,学工处结合例检和抽检结果,经核实无误予以全校公示。公示分为两种形式:(1)楼栋公示。在各楼栋制作“星级寝室”“文明寝室”公示牌,按月公示评比结果。(2)网络公示。将每月评比的结果按二级学院进行公示。混合寝室公示人数居多的二级学院,并在“备注”中注明其他学院人数。

4.连续两月被评为三星级寝室的列入文明寝室评比范围,学工处结合相关检查结果,按各二级学院寝室总数10%的比例评出校级“文明寝室”。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按10元标准奖励并挂牌,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两月评为“特别关注寝室”的,寝室成员取消本学年的评奖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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