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

规章制度 时间:2019-10-28 17:23:11 点击数: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培养良好学风,树立典范,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学工处、团委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书记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处,由学工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先进个人的评选。根据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初评,二级学院党总支初审公示5天后,二级学院党总支将初审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初评,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学工处初评)。

3.先进集体的评选。根据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初评公示5天后,报学工处。

4.学工处汇总各二级学院初审名单公示5天后,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审条件和名额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名额

1.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2.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主动配合指导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坚持原则大胆管理。

3.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在各种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6.学习刻苦努力,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体育测试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7.“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人数20%比率评选。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和名额

1.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尊敬师长,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勇于抵制不良现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必选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并且成绩排名在班级10%内;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能够积极参加课余学术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较高,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3.身体好。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测试成绩为良好或优秀;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文明寝室”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4.“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5%的比率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和名额

1.在校期间有两次及以上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奖励或称号。

2.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综合素质测评最终考评等级为优秀。

4.优秀毕业生按班级人数15%比率评选。

“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和名额

1.全班同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思想稳定,专业思想巩固。

2.有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班级工作能有计划地正常开展。

3.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班级学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管理制度。

4.形成了关心集体、遵规守纪、刻苦学习、团结互助的优良班风。在基础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创建文明寝室等活动中成绩显著,该学年班级学生未发生严重违纪事件。

5.积极参加并自觉开展学风建设、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6.班级学生寝室布置美观大方,教室、寝室干净整洁。

7.全班同学能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自觉爱护公物。

8.二级学院为单位,在获得文明班级的基础上每学年按班级数10%的比率评出优秀班集体并予以表彰,奖金为200/

“优秀学生分会考核评选条件和名额

考核分

制度

建设

2

1、学生分会有明确的章程;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分会成员能够严格按分会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做好学生分会的换届工作。

2

工作

作风

13

2、各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及部门负责人按时出席校学生会的各种重要会议,若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扣0.5分。

5

3校学生会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材料,缺交一次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未按照相关要求上交材料的,按迟交处理。

8

日常

管理(65

寝室

管理

4、寝室卫生以每月校学生会例检结果为依据,以寝室为单位,评出好、差等级,各占10分,好、差按各二级学院寝室总数的比算分。

20

5、以校学生会的例检或抽检为依据,晚归一人次扣0.1分;缺寝一人次扣0.3分;往窗外扔垃圾、把垃圾扔在楼道等公共区域、违章使用电器者一人次扣0.3分。

10

6、宿管会机构健全,工作开展正常。

1)每月需上交8次寝室卫生的例检总结和8次晚归抽查的总结,并且上交内容真实详细,缺一次扣0.5分。

2)每月需上交会议记录本,并且上交的内容真实详细,包括记录校宿管会各项通知的落实情况。缺交则扣2分不等。

10

学生

上课

出勤

7、以校学生会抽查结果为依据。旷课一节一人次扣0.2分,迟到一人次扣0.1分。

5

8、每月需上交8次晚自习抽查的考勤总结,并且上交内容真实详细,缺一次扣0.5分。

5

教室

管理

9、教室卫生以每月校学生会例检结果为依据,以教室为单位,评出好、差等级,各占5分,好、差按各二级学院教室总数的比算分。

10

10、每月需上交8次教室卫生的例检总结,并且上交内容真实详细,缺一次扣0.5分。

5

第二

课堂

活动

20

11、(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比赛活动,获校级一等奖的一人次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分,优秀奖加0.1分,获团体奖或校级以上奖项者翻倍加分。(2)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活动,好得7分,中得5分,差得3分。

10

12、较大影响、创新的和有特色的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或活动,每月以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上交材料为依据,校学生会审核为准,每项工作或活动加2分。

10

备注:

1.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考评,一月一评,每月考评结果累记起来,作为一学年学生分会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

2.每学年按各二级学院总数25%的比例评出“优秀学生分会”。

3.本细则解释权归校学生会。

三、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2.“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分会”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评选细则同时作废,其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版权:萍乡学院    备案序号:赣ICP备12002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