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促进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营造“卫生、安全、文明、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是学生学习、休息的主要场所,住宿学生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文明守纪、真诚相待。
二、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擅自换房、换床,不搬动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或丢失公物要按价赔偿;宿舍门锁不擅自调换、拆装。
四、住宿学生须刷卡进入宿舍,禁止进入异性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晚归者必须说明原因并在“出入登记本”上如实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保持宿舍区安静,不摔酒瓶等物品,不大声喧哗、起哄,不大声播放音乐;禁止一切含有酒精含量的饮品进入宿舍区;严禁赌博、酗酒、斗殴,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事情,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严禁存放液化气、燃油炉具和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炉、电饭煲、电火锅、电夹板、电热器、电熨斗、电热毯、微波炉、电磁炉、电暖器和其他电能转化为热能并容易引起火灾的违章电器。学生宿舍严禁一切窃电行为,严禁有拒检、拒缴行为。严禁私接电线网线、改装电路;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寝室;严禁在室内或走廊用炉具烹饪食物;严禁在寝室内吸烟;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严禁在室内、走廊或宿舍楼附近燃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在寝室内存放酒瓶和管制刀具;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学生寝室发生违纪事件,本寝室人员知情不报,则由本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八、学生要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将一次性餐具带入宿舍,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朝窗外丢垃圾、吐痰、倒剩饭、泼脏水,要自觉将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带至宿舍门口垃圾桶内;洗漱间水池和便池不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九、不在宿舍墙壁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经商、出租活动;各类商贩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十、寝室布置美观大方得体、简洁健康向上,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张贴宿舍管理规定和卫生值日表。
十一、自觉服从宿管会的指导、监督、调配,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和寝室长做好值日等工作,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努力创造文明整洁的环境。
十二、校宿管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宿管会坚持晚就寝查寝制度,所有住宿学生均应自觉配合晚查寝;对于无故晚缺寝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多次晚缺寝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学生晚上在宿舍内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并向保卫处报告。
十四、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应主动向楼内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老师报告;住宿学生如发现寝室内有传染性疾病疑患者,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应服从医疗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住宿的调整、变更和安排。
十五、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实行。
学工处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