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学生暑假在校住宿管理办法

学工动态 时间:2024-08-26 10:47:34 点击数:

萍乡学院学生暑假在校住宿

管理办法

 

为方便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学习、勤工俭学等,学校暑假期间将提供学生宿舍让学生住宿。为加强对暑假期间住宿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暑假期间需住宿的学生,先写好申请表(说明原因,写清家长和本人的手机号码,所住楼栋和寝室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学生工作处统筹协调管理,相关的老师要加强和负责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学生动向。

三、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二级学院应每天安排相关人员查寝。在宿舍区内要服从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服从学校统一住宿安排。 

四、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五、留校住宿学生留校住宿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应提前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在暑假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备案;如中途需离校,应向副书记或书记提交请假条,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同时在暑假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备案。未经批准,擅自外宿,作违纪处理。 

六、留校住宿学生严禁在公寓(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严禁到江、海、河、湖泊游泳。 

八、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如有三次擅自未晚住宿者,则取消其假期住校资格。

、住宿学生需到学生工作处办好出入证,并签订《安全承诺书》。

、各学院要安排辅导员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管理,学工处要加强检查。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萍乡学院学生校内外租住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依据《萍乡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并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本规定。

1.在校学生应根据学工处统一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外租住。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学工处和学校批准,方可在校内外租住,并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在校内外租住期间,学生如发生人身及财产等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责任。

3.各学院每周至少安排一次查寝,学工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查寝,检查是否有学生擅自在校内外租住。

4.如查实有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外租住的学生,由辅导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搬回宿舍,并给予通报批评;不听劝告、拒不搬回宿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5.本管理规定从202491日起开始执行。

   

  

            学工处

   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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