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假期将至,为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条件审核
(一)假期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在校住宿。
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假期在校住宿的学生,须遵守《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1),经本人自愿申请、家长同意、辅导员及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对留校原因进行严格审核同意后,由二级学院报学生工作处统一核准后,签订《萍乡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学生假期不得在校住宿。擅自在校住宿的,一经查实,对情节后果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者,将依照《萍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假期在校住宿:
1.大三本科班计划准备考研的学生;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或活动需集中训练的学生(须提供参赛证明);
3.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
经批准在校住宿的学生,参加的暑期学习、训练或其它活动一旦结束,须在两天内离校返家。
由于暑期给留校学生住宿的寝室均为相对集中的2024级新生寝室,需要预留至少20天给后勤处对新生宿舍进行维修改造,因此所有暑期留校住宿学生须在8月10日前离校。
二、留校学生管理
1.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学工处统筹协调管理,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值班老师要加强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向,热心帮助解决问题。
2.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遵守《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在宿舍区内要服从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3.学生假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要自行负责保管,妥善安置。
4.严禁到河湖、水塘、水库及没有安全保障的泳池游泳。
假期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留校学生有违纪现象,视情况取消违纪学生在校住宿资格,并依照《萍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三、申请办理时间
第17周周一至周五,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第18周周一,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萍乡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表》交至学工处宿管科。
附件:
1.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2.萍乡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3.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办理流程
4.**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
5.**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表
6.萍乡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附件1
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萍乡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三、进出校园宿舍需带《留校住宿学生出入证》和身份证(学生证)以备检查。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在门厅或传达室等候会客。
四、爱护公共设施,对宿舍内配备的物品不得损坏、调换、改造或拆除。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不得在宿舍区乱刻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扔杂物。主动将生活垃圾带出宿舍楼,并放置到宿舍管理员指定地点。
五、不得在校园及宿舍内经商、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或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招工、招聘、承包等经营活动。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炊具或其它违规电器。
七、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
八、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物,注意用电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九、严格遵守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作息时间,晚上10点前进寝室休息。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十、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中途离开萍乡或暂时不在学校住宿,必须向辅导员和本学院假期值班老师书面请假并说明去向、时间及联系电话,同时在假期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备案。返校后需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外宿,作违纪处理。
十一、假期经批准在校住宿的学生,一旦学习或活动等结束,须及时离校返家。离校前向本学院辅导员和值班老师报告,并向宿舍管理员报备。
十一、各宿舍设临时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内的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工作,宿舍成员应积极协助寝室长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与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或学院值班老师联系。
十三、对违反学校规定、情节后果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者,将依照《萍乡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2
萍乡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专业班级 | |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联系 电话 | | 目前所住楼栋-寝室号 | |
学生家庭地址 家长联系电话 | |
是否在校用餐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申请 理由 | 我因 申请 年 月 日至 月 日留校住宿,自愿签订《萍乡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家长 意见 | 我知晓并同意我孩子 年 月 日至 月 日留校住宿,孩子假期住宿期间其人身、财产安全由孩子本人负责。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 学院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请辅导员务必与学生家长取得直接联系,确认学生家长知情并同意。
2.本表一式3份,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学工处各一份。
附件3
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办理流程
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家长同意、辅导员及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对留校原因进行严格审核同意后,在各二级学院领取填写《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申请表》,交本学院审核。
二、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与学生签订《萍乡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汇总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三、学工处统一组织学生进当年假期留校学生群,并汇同后勤处、保卫处、科发公司等相关学院(部门)召开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大会。
附件4
**学院 年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汇总表
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学院(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留校时间 | 联系电话 | 留校原因及管理老师 | 是否 在校用餐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10 | | | | | | |
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分别交学工处、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保存一份),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给学工处钟斌同志。
2.本表汇总时,可按学生留校原因进行归类,并在可说明管理不同类别学生的值班人员情况。
附件5
**学院 年假期值班安排表
注: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动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2.及时处理当天的偶发事件,保证24小时开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3.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值班的情况做出详细记载和小结,作为考核备查的依据。
附件6
萍乡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
甲 方 (学生所在学院) :
乙 方(申请假期留校住宿学生):
为加强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乙方出于本人自愿,申请假期留校学习、住宿和生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就假期留校期间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对假期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凡假期自愿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应符合学校规定假期留宿的条件、告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许可后,方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萍乡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学院(部门)审查核准后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基于 原因,自愿申请办理假期留校住宿手续,愿意在甲方安排的宿舍里住宿。
三、乙方承诺在假期自愿留校住宿期间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保证申请留校住宿理由的真实,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许可。自行承担因申请理由不实或未履行告知家长义务的一切后果。
2.中途退宿应向所在学院、学工处和假期宿舍管理员处办理手续。
3.自觉遵守《萍乡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住宿安排,不随意变更寝室或到校外住宿,承担擅自变更住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觉接受学校安全管理,服从宿管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大学生的自身形象。
5.假期留校住宿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和国家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校或外出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不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内,因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餐馆及其它饮食场所或销售食品的地方用餐、购买食品,注意食品卫生及安全。
7.乙方违反上述禁止性条款,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申请,负责统一安排乙方假期的住宿。
2.不定期检查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禁止性条款,即使未发生严重后果,甲方仍有权要求学生立即终止假期留校学习、住宿和生活,直至下学期开学时才准许返校上学。
3.萍乡学院授权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作为本协议甲方代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 方(学生):
甲方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码:
学 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工处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