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弘扬“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校运会精神,展示各系(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保证本届运动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届校运会“道德风尚奖”评比细则。
一、评比组织机构
组 长:叶国许
副组长:刘德萍、王林清、丁勇
成 员:于丽那、王婕、黎嵩山、肖军、陈宁、鲍莹
二、评选“道德风尚奖”名额
以系(部)组成的代表团为单位,评选3个,体育系评一个班。
三、评比项目及标准
(一)宣传工作(15分)
1、召开全系(部)动员或班级动员会 2分
2、广播稿(以投稿采用数量记分):
第一名12分 第二名10分
第三名8分 第四名6分
第五名以后4分
3、代表团标牌妥善保管并完整无损1分
(二)入场式(10分)
要求服装统一,步伐整齐,精神饱满,阵容美观并富有特色(以评委打分为准)。
(三)环境卫生(20分)
坚持每天上午、下午打扫运动场看台卫生,并且保持好(以学生会检查记分为准)。
(四)好人好事与赛场服务(10分)
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主动为大会服务,为运动员服务,并且设有茶水点,未设的一天扣1分。以系(部)为单位每天将全系(部)的好人好事统计上报团委,由团委认定评分。
(五)纪律秩序(20分)
1、运动会期间各系(部)学生不得离校,学工处每天抽查各系(部)一个班,缺勤一人次扣0.5分;各系(部)看台人数按学工处要求安排,缺一人次扣0.5分(病假需有系(部)批准的请假条)。
2、比赛期间要求本团队在指定地点观赛,不允许闲散学生进入比赛场地带跑、呐喊助威,每发现1人扣1分。
3、闭幕式队伍松散,吵闹扣5分。
4、系领导值班颁奖纳入“道德风尚奖”评比。比赛期间值班领导每天按时到主席台参加颁奖典礼,未到每人次扣1分。
(六)、赛场风格(10)
1、弃权1人次扣1分。
2、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人次扣2分。
3、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每次扣1分。
(七)、比赛成绩(10)
人均团体总分第一名计10分;第2-3名计9分,第4-6名计8分;第6名以后计7分。
(八)、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5分)
一等奖2名(5分)、二等奖4名(4分)、三等奖6名(3分)。
四、奖励方法
获得“道德风尚奖”给予奖牌一枚,奖金300元。
学工处
2013年10月10日
附:
萍乡学院首届田径运动会入场式评分标准
一、人数( 10分): 每队108人 其中教师8人(每队主要领导必须二人),每队缺教师1人扣2分,缺学生一人扣1分,最高扣至10分(此项由学工处负责检查、扣分)。
二、服装(10分): 要求服装统一。
三、精神面貌(80分): 要求进入田径场后整队精神饱满,阵容美观,步伐整齐,口号整齐,声音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