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行月考评的通知

通知公告 时间:2013-11-05 22:39:53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促进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心理咨询中心每月将对各系(部)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评(附评分细则于下),占学生工作处考评分值20%,请各位辅导员按考评细则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竭诚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学生工作处

心理咨询中心

2013年10月9日

[附]

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分细则(初分计100分)

1.了解本班学生心理状况,每周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排查,并作好记录。督促心理委员每两周填写一份班级心理信息报告表,交辅导员签字后及时上报给校心理咨询中心。每次10分,总计20分。备注:班级心理信息报告表每缺一个班扣1分;对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应尽快报告不过夜。

2.每周一次下寝室了解学生宿舍人际关系状况,如遇宿舍人际关系紧张的宿舍能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冲突。有记录。总计40分,好10分,中5分,差2分,无记录0分。

3.每月举行一次所管班级学生的心理主题班会,有记录,相关资料。总计:20分,好20分,中10分,差3分,无记录0分。

4.积极配合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开展相关活动,总计20分,好20分,中10分,差3分,不参与0分。

5.本班出现严重心理危机事件而事先未察觉,或未采取任何措施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扣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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