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时间:2017-11-19 03:01:05 点击数: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交往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宿舍管理,推动宿舍文化建设,为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制定二级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工作制度。
一、宿管会性质与宗旨
宿管会由各学院领导,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为管理理念,着重发挥学生党员、建党对象的作用。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通过加强管理和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营造一个“卫生、安全、文明、温馨”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二、宿管会组织领导
宿管会是系(部)宿舍管理和文化建设的具体组织者、执行者和协调者。宿管会由指导老师、主任、副主任、卫生部、纪保部、维修部、宣传部、文娱部共同组成。宿管会成员由学生党员和建党对象担任,由系学生分会管理,学生分会副主席担任宿管会主任,校学生会宿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对系(部)宿管会相应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宿管会及其成员一学期两次(期中期末)向学院党总支述职汇报工作,工作情况将成为学院党总支对其评优、入党和转正的重要依据。
三、宿管会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宿舍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文明卫生教育、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并落实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文化建设。
2、对寝室的文明、卫生、安全、纪律及设施损坏情况等进行常规性检查。
3、建立值日检查制度,每天早上督促学生起床,晚上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检查晚归、外宿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及时汇总、汇报。
4、坚持一周一次的宿管会例会制度,主任每二周一次以书面总结形式向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和各系(部)学生分会报告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
5、根据日常检查结果评选出文明寝室。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四、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主任:
1、制定宿管会工作计划和制度,主持宿管会全面工作。
2、按时主持召开宿管会工作例会,对宿管会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学期总结工作及述职工作。
3、负责文明寝室评比工作。
副主任:
1、协助主任开展教育管理工作。
2、分管宿管会的有关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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