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谭叶清纪念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资助 时间:2018-04-12 22:40:58 点击数:
为支持母校教育事业,鼓励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我校数学系78级优秀校友胡洪德为纪念其母亲在萍乡学院捐资设立谭叶清纪念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子。为做好此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名称
谭叶清纪念奖学金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萍乡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谭叶清纪念奖学金:
1. 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具备校一等奖学金资格;
2. 表现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和学校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1. 奖学金每年10月份评选一次。
2. 奖学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推荐,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报学工处审查(申请者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重复)。
3. 初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同学评议。通过评议的名单及材料由学生工作处报学校审批。
四、奖学金的管理及使用
1. 该项奖学金金额每年7500元,奖励3名优秀学生,每人2500元。
2. 奖学金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或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荣誉,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五、本办法从2014年9月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萍乡学院学生工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