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让学生顺利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我校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使用对象:生源地为南昌、宜春、新余、抚州、赣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首贷流程: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账号(未注册的先注册),录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网上填写、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由学生本人签字;持《贷款申请表》到居(村)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高中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贷款申请表》原件、经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3.续贷流程:
(1)填写续贷声明:申请续贷的在校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账号,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200字以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务必在6月25日前完成续贷声明的填写,以便学校资助中心审核)
(2)续贷申明审核通过后,申请续贷的在校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账号,网上填写、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贷款申请表》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办理续贷相关手续。
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使用对象:生源地为九江、上饶、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首贷流程:
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zizhu.jxedu.gov.cn/),注册登陆,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申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具困难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新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仅在校生)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2.续贷流程:
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zizhu.jxedu.gov.cn/),注册登陆,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申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相关手续。
三、省外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事项
根据以往情况,省外有些地方需要高校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请省外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咨询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需高校开具的生源地信用贷款证明,请在6月25日前下载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萍乡学院在校生证明》(附件2),如实填写(学杂费可参照去年填写),携带该证明和学生证到学校资助中心(至善楼A-113)盖章。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将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到非毕业班。
2.以上流程和需准备的材料仅为一般情况,各地对材料的要求稍有差异,具体情况需提前咨询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在暑假,具体起止时间需咨询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贷款信息录入。秋季开学之初,办理了贷款的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确认函)交至学校资助中心,以便完成贷款信息录入。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萍乡学院在校生证明
3.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7日